2008年秋季各市(州、地)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学校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年.学期
市(州、地)所在地
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
代收费标准及项目
备注
各年级收费幅度
收费项目
小学
初中
贵阳市
61-113
53-186
社会实践费、体检费、桶装矿泉水饮水费、教辅资料费、校服费
48-84
115-138
课本费、作业本费。
①“一费制”标准小学为108元-155元,初中为225元,贵阳市中心城区可上浮20%。②服务性收费标准贵阳市不得超过“一费制”标准的70%,其他市(州、地)不得超过60%。③初三原收取补课费后未再收社会实践费,现取消初三补课费后,初中三年级服务性收费标准相应降低。
六盘水市
63-90
65-125
48-70
115
遵义市
65.5-93
98.5-135
安顺市
62-90
63-133
铜仁地区
64-93
95-125
黔西南州
65-93
85-135
毕节地区
64.8-93
105-115
黔东南州
67-93
75-130
黔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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