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2日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和《安顺市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的通知》(安市教通〔2020〕2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为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维护和保障教育公平为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免费”的招生工作原则
小学、初中招生一律免试入学,实行单校划片,就近招生。西航办辖区内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统一划片,幺铺镇、宋旗镇由镇(办)“两基”办具体划片。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服务区外的学生就读,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收取任何费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利用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政府网站等形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将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入学所需手续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幼儿家庭做好入学宣传和信息告知。
(三)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工作的依据或参考。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不划定具体招生范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学校在无法满足服务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较近的其他学校就读。
(五)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的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要做到同步招生,并将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和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提前招生和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避免扰乱招生秩序。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招收本校自愿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报名录取以及电脑随机派位的实施办法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市(州)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要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坚持规范学籍管理的原则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严把转学入口关,规范转学条件和程序。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其中对于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已年满7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在申请入学时须提供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的延缓入学申请证明),且户籍在安顺开发区或符合安顺开发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招收有正式学籍的2020年小学毕业生,且户籍在安顺开发区或符合安顺开发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实行划片招生
按照划片的原则,2020年城区学校招生服务片区由区教育局划定(各学校片区划分情况附后),乡镇农村学校招生服务片区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片区认定依据
城区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坚持以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在城区居住自建房且未办理居住证的,必须提供由所在地村(居)出具的自建房证明材料,自建房证明材料必须经辖区办事处或社区签字认可),并参考住房、就业、社保和居住年限等情况作为认定适龄儿童是否属于片区内学生的依据。对于属于招生服务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要坚持“人户合一”的认定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以房产证地址为准)一致。同时,对因城市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造成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拆迁补偿或拆迁安置证明,可按“人户合一”条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对于空挂户、挂靠户等其他原因形成的“人户不合一”的情况,原则上返回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
对于符合条件的安顺开发区户籍以外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要坚持以居住证为入学申请的必备前提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即签注有有效期限的IC卡式居住证)方可申请入学。未取得有效居住证的不在安排范围。若随迁人员已在安顺开发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且住房地址(以房产证为准)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可按片区内学生申请入学,区教育局结合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对于租房居住、且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入学。
双阳小学作为建城区结合部学校,原则上不安排接收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招生工作由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在满足服务片区前提下,空余学位采取随机电脑派位的方式,解决部分人籍不一致的学生入学。
此外,对于已在安顺开发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未迁户籍又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安顺开发区乡镇(幺铺镇和宋旗镇)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按住房地址(以房产证为准)申请在住房所在地的片区学校入学,区教育局结合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对于租房居住的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不予安排在城区入学,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城区申请入学的,须提供有效租房合同且经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签署意见(注明经办人)并加盖公章以及在安顺开发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有效证明进行申请,并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入学。
(三)报名入学程序
1.安顺开发区户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执户口簿和预防接种证等(七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到片区内学校登记,学校提供就读学生名册。一年级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七年级由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执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
2.安顺开发区外户籍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入学坚持以下程序:现场登记、审核→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
(1)现场登记、审核。申请就读西航办辖区学校,由区教育局安排集中登记、审核;申请就读幺铺镇、宋旗镇所属学校,由镇(办)“两基”办安排集中登记、审核;学生家长根据招生方案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审核完成后,学校及时打印审核通过学生花名册及学生入学通知书报送区教育局业务股加盖公章)。
(2)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择期发放加盖安顺开发区教育局业务股公章的入学通知书给学生家长。
(3)报名注册。学生家长按入学通知书要求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学生直接录入该校学籍。
(四)报名入学方式
1.城区小学。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报名。凡需申请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加盖安顺开发区教育局业务股公章的入学通知书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按入学通知书要求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到区教育局申报获取学籍辅号,再通过学籍系统招录。
2.城区初中。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报名。凡需申请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少年,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加盖安顺开发区教育局业务股公章的入学通知书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按入学通知书要求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到区教育局申报获取学籍辅号,再通过学籍系统招录。
另外,小学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非城区户籍,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对于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租房合同经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签署意见(注明经办人)并加盖公章以及在安顺开发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有效证明进行申请,并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入学。
满足“人户合一”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原则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3.乡镇小学。按照“划片招生”的原则,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和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直接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对在乡镇中心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镇(办)“两基”办统一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4.乡镇初中。乡镇初中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整班移交”或“划片招生”的原则分配安排入学,学生持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到指定学校报名。
(五)现场审核及报名安排
(1)现场登记、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住房证明(公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不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义务教育证书》(小学毕业生提供),可补充提供房产证、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证明材料;安顺开发区乡镇户籍的必须提供《户口簿》、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满半年以上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签字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可选择补充提供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
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在本就读人员)的审核 ,由服务片区学校各自负责,审核材料通过即作为注册登记。审核地点: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审核时间:小学7月12日—15日;初中7月19日—7月21日。
不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的适龄、少年(外到本申请在本就读人员)的审核,宋旗镇、幺铺镇由两镇自行安排。中心城区(西航办)由教育局及西航办两基办牵头,抽调中心城区各中小学人员组成现场审核组。
审核地点:安顺经开区实验中学。
审核时间:2020年7月22日—7月27日。
本区户籍及外县(区)户籍申请到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原则上按照小学、初中“本在本就读人员”审核注册时间安排,不得提前进行。
- 报名注册
现场审核通过学生持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报名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小学报名注册时间:2020年8月24日—25日;初中报名注册时间:2020年8月17日—1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招生工作责任人,并对招生人员进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及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区教育局将对学校初审通过学生进行复核,复核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将予以驳回。招生期间,学校设立的便民登记点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位,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须于7月6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加强信息公开。各学校经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须于7月6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媒体、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信息,内容应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服务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及要求、入学程序等,张贴的公告不得少于一周。同时要设立报名咨询电话,便民登记点,接受家长咨询。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验收标准,严格控制班额进行招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前提下,应积极接纳户籍制度改革后经公安部门认定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同时统筹做好学校大班额化解工作,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无超大班额,且大班额总数较去年有所减少。
(四)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和乡镇办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进行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原则,严格控制学生择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同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报名入学登记工作,严禁擅自提前或推后,从而干扰正常的招生报名秩序。城区各学校须在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5天内,将学校报名情况(即附件4和附件5)交区教育局业务股,学籍申报时须提供学生入学时的审查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五)重视特殊群体。一是对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二为主”招生原则,既要保障入学又要简化手续,还要把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与片区内学生入学待遇等同。杜绝向其乱收费和进行不平等编班等现象发生;二是重视关心残疾儿童少年、流浪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入学。各学校对居住在义务教育阶段片区内的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创造条件接受其随班就读,做到“零拒绝”。确保本地户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对于留守儿童就读寄宿制学校的要优先保障其取得寄宿,对困境儿童要全面的对其落实教育资助,确保其不因贫辍学。对流浪儿童少年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无条件安排其入学;三是对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以及因重大项目建设迁入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相关人员子女入学在有关单位出具就学联系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由区教育局协调解决,学校应积极配合做好接收工作;同时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或退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学生;在参加武汉等重点疫区的医务人员及武警公安人员子女,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
(六)规范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相关收费政策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城区学校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按标准收取,其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应遵循“据实收取,多退少补”的非营利性原则。
(七)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招生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八)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坚持阳光招生、廉洁招生,严禁违反招生原则、报名时间、片区认定、报名办法等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将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凡违反招生工作纪律、扰乱招生秩序、增加学校招生压力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区教育局还将建立招生监察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教育局分管业务股的局领导任组长,业务股、督导室等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派出相关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工作,对不按要求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安顺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51—33411762(区教育局业务股);0851—33411272(区教育局办公室)、0851—33756630(教育局监察办)。
(九)其他。2020年秋季学期,对于新迁入的符合“人户合一”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应满半年以上(即当年3月1日以前迁入),方可认定为片区内招生服务对象。对于户籍迁入时间不满半年的,将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安排入学。此外,符合条件的安顺开发区户籍以外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一律坚持以有效居住证(即IC卡式居住证)为主要入学申请条件,无有效居住证的,一律不受理其申请。
附件:
1.安顺开发区2020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
2.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3.安顺开发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划分一览表
一、小 学
学校名称 |
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
备 注 |
区实验小学 |
南马居委会(原南马村)、南新居委会,北航居委会北航路以东、中华北路开发区户籍、格凸河路以北西水路至格凸河路口开发区户籍 |
区实验小学、西王山小学、西市小学、龙井小学为我区第一学区,按照学区统一招生的管理原则,在各校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
西王山小学 |
西王山居委会、北航居委会(北航路碧水园<含>起至中华北路以西) | |
西市小学 |
西市居委会、将军岩居委会、西水路开发区户籍,格凸河路以南 | |
龙井小学 |
龙井村、西兴居委会(原西兴村)、西湖村(原瓦窑村、杉树村)、玉龙居委会、学苑居委会、西航路至铁路平交处 | |
洞口流民族学校 |
王庄居委会(原王庄村) |
洞口流民族学校、马厂小学、土桥小及学风雷学校,在完成各自招生任务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
马厂小学 |
马厂村(含万邦建材市场住户) | |
土桥小学 |
土桥村、万象旅游城、派力小区、兴伟小区、远程盛景、中铁御岭 | |
风雷学校 |
西花村(含天瑞国际、蓬赛斯、景福小区,天晟国际、亿丰国际、黔中商贸住户) | |
对门小学 |
新阳村 |
|
双阳小学 |
双阳居委会、龙飞居委会、雅沐园居委会 |
|
小屯小学 |
小屯村、南山村、尚兴村(含机关)、白马村付旗组、颜旗村、邵小村、风雷居委会 |
|
大屯小学 |
大屯村、白马村关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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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铺小学 |
上头铺村、板山村 |
|
杨家桥小学 |
杨家桥村、石板村、陶官村 |
|
四旗学校 |
两河村河万组、三合、龙井、云马一、二、三区居委会 |
|
四旗村小 |
四旗村 |
|
张胜小学 |
张胜村 |
|
鲍家小学 |
鲍家村 |
|
河清小学 |
两河村河清组 |
|
么铺完小 |
幺铺居委会、石塔村、兴铺村、菜支村、潘苑村李家组、荡上村、下坝村民组、潘苑村潘胜组 |
|
羊场小学 |
羊场村、磊跨村歪寨组 |
|
红安小学 |
安湖村、磊跨村牛蹄组 |
|
荡上小学 |
荡上村、潘苑村潘胜组、潘苑村下坝组 |
|
黄齐生小学 |
青源村、红龙村、幺铺新城(幺铺菜场及以下)、602库居委会、金教雅苑、青方村(含方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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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牛小学 |
青方村 |
|
宋旗学校 |
宋旗村、安酒居委会、青松居委会、老凹村、平寨村、大云居委会 |
|
打纸小学 |
打纸村 |
|
龙旗小学 |
隆鑫村 |
|
新屯小学 |
新屯村 |
|
高寨小学 |
湖兴村、青杠村、猫猫洞、创新(兴隆、大坡) |
|
张坪小学 |
张坪村、石板 |
|
白果小学 |
白果村 |
|
干河小学 |
合兴村、大寨 |
|
上坪小学 |
上坪村、下坪村 |
|
二、初中
学校名称 |
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
备 注 |
区实验中学 |
南马社区(南马村)、南新社区、西王山村、北航社区、西市村、将军岩社区、龙井村、西兴社区(西兴村)、玉龙社区、学苑社区、中华北路开发区户籍、西水路开发区户籍 |
在学位无法满足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乡(镇)初中学校。 |
洞口流民族 学校 |
本校“人户合一”小学毕业生,王庄社区(王庄村)、西花村、马厂村、土桥村、天瑞国际、蓬赛斯、景福小区、天晟国际、亿丰国际、黔中商贸、万邦建材市场住户 | |
双阳中学 |
双阳居委会、龙飞居委会、雅沐园居委会、西航居委会(含西城印象、中瑞国际、骏园小区、金星、奇强、百灵等厂住户)、新阳村、西湖村(瓦窑村、杉树村)、万象旅游城、派力小区、兴伟小区、远程盛景、中铁御岭 | |
幺铺中学 |
两河村、三合村、龙井村、四旗村、张胜村、鲍家村、两河村、六0二居委会、潘苑村、幺铺居委会、镇机关居委会、石塔村、兴铺村、菜支村、羊场村、磊跨村、安湖村、磊跨村、荡上村、潘苑村、潘苑村、红龙村、青源村、青方村 |
|
小屯中学 |
小屯村、南山村、尚兴村(含机关)、白马村、颜旗村、邵小村、风雷居委会、大屯村、白马村、上头铺村、板山村、杨家桥村、石板村、陶官村 |
|
宋旗学校 |
本校小学毕业生,宋旗村、安酒居委会、大云居委会、青松居委会、新屯村、打纸村、龙旗村、隆鑫村、老凹村、平寨村 |
|
张坪中学 |
上坪村、下坪村、高寨村、湖兴村、青杠村、张坪村、白果村、干河村 |
|
附件2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4月30日前 |
各学校报送招生计划编制表。 |
5月25日前 |
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协调商讨会 |
6月1日 |
送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
暂定:6月20日 |
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具体事项(包括: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方式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暂订:6月24日 |
各学校报送招生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相关信息。 |
7月12日—7月15日 |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7月19日—7月21日 |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登记。 |
7月22日—27日。 |
安顺开发区外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在开发区就读审核、登记(指定地定) |
8月12日-16日 |
公布一年级、七年级就读人员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
8月下旬(开学前提前2天报到注册) |
新生持相关证件及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就读学校报到 |
9月1日前 |
各学校上报新生信息、招生总结等材料 |
择 期 |
召开全区招生工作总结会 |
附件3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两个为主”的招生原则,切实解决好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申请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09﹞81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凡需在我区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户口不在开发区西航办及西秀区城区7个办事处。
2.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开发区西航办居住,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城区务工或经商,并取得居住证(IC卡式居住证)。
二、入学申请时间、地点、范围
1.时间:7月22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00,周末除外)
2.地点:开发区实验中学(区教育局及镇(办)“两基”办牵头,人员由各城区学校抽调组成)。
3.范围:申请在开发区“两镇一办”区域内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申报材料
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有效期限内的IC卡式居住证)。
补充提供:
1.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合同须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签字盖章)。
2.务工证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就读初中七年级的,须提供《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登记时,请按照顺序提供材料,登记处将收取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审核后不再退回)
四、入学安排
(一)开发区可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
1.小学:西王山小学、龙井小学、西市小学、风雷学校、土桥小学、马厂小学、开发区实验小学、对门小学及镇中心学校。
2.初中:双阳中学、开发区实验中学、洞口流民族学校(初中部)镇初级中学。
(二)安排程序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区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人户分离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2.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中小学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在其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并向其发放《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
3.学生持区教育局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入学。
4.逾期不到指定学校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安排。
附件4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请就读年级: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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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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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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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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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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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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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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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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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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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时间 |
年 月 | ||||||||||
关系 |
父母姓名 |
工作单位(或投资单位、经商户名、摊位情况等)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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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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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调 整申明 |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安顺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办法》,同意开发区教育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上进行安置就读,若因开发区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和规模有限无法统筹安排,本人将主动放弃申请,自行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家长或申请人签字: 2020年 月 日 | ||||||||||||
暂住地村 (居)委会意见 |
(公章) 2020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2020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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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请到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提交复印件):
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有效期限内的IC卡式居住证)。
补充提供:
1.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合同须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签字盖章)。
2.务工证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投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就读初中七年级的,须提供《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登记时,请按照顺序提供材料,登记处将收取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收取审核后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