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补贴的公示
为做好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我区现有安顺达轩物流有限公司提交补贴申请,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拨付补贴资金800元。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2021年1月31日至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51-33468271,33467562反馈,欢迎群众监督!
特此公示!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日期 |
工作单位 |
就业日期 |
工作岗位 |
徐佩文 |
女 |
本科 |
2020.6.21 |
安顺达轩物流有限公司 |
2020.10.7 |
行政 |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