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外出务工劳动力交通补助的公示
为开展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根据《安顺市东西部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对自行前往广东稳定就业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人员按800/人/年的标准进行补助,前往省外其他地区的就业人员按400/人/年的标准进行补助。
我区现有幺铺镇、西航办人社中心提交补助申请,经审核有65人符合补贴条件,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拨付该65人补助资金31600元(大写:叁万壹仟陆佰元整),其中广东地区14人,补贴金额11200元;其他地区51人,补贴金额20400元。
补贴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按文件要求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期七天(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51-33468271,33467875反馈,欢迎群众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 人员信息公示1xlsx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