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退费所需资料
附件 21 | ||||||||||
贵州省申领参保死亡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承诺书 | ||||||||||
参保死亡人员信息 | ||||||||||
姓名 | 身份 证号 |
去世 时间 |
年 月 日 | |||||||
生前工 作单位 |
生前居住地址 | |||||||||
申领人信息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与死亡人 员的关系 | 现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
待遇发放账号 | 户名 | 开户行 | ||||||||
申领参保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待遇 | ||||||||||
退保类型 | □ | 在职死亡 | □ | 退休死亡 | □ | 失业人员死亡 | ||||
领取类型 | ||||||||||
□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结算个人账户余额 □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遗属生活补助费 □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
申领人承诺:本人系参保死亡人员 的 ,根据现行政策申领上表中勾选的死亡待遇。本人已知晓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并对上述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填 表 说 明 |
1.参保死亡人员生前无工作单位的,“生前工作单位”字段填“无”; 2.多人共同继承参保死亡人员相关待遇时,由相关继承人共同出具委托书,委托其中一名继承人办理,由被委托人填写此表; 3.供养遗属生活补助费,需根据供养遗属政策规定另行申领。 | |||||||||
职工死亡退费所需资料
申领参保死亡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承诺书(需在社保局打印)
直属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如有直属继承人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在居委会开具)。
参保死亡人员社会保险手册。
火化证明(原件)。
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银行卡复印件。(直属继承人银行卡)
参保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由于直属继承人都可享有死亡人员丧葬及抚恤金,所以请相关人员办理退费业务时,请到社保局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