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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第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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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第05号)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现将涉及我区安顺开发区天天旺购物中心经营的食品(无筋豆)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30日,我局收到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安顺开发区天天旺购物中心经营的无筋豆(购进日期:2024-3-29)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向安顺开发区天天旺购物中心送达了检验报告,责令该店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排查不合格的原因并进行整改。经查,安顺开发区天天旺购物中心购进上述批次无筋豆25kg,已全部销售。因销售该批次不合格无筋豆的时间和收到不合格报告时间间隔较久,导致无法召回,召回数量为0,同时该店立即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和整改。

    安顺开发区天天旺购物中心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店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无筋豆)的行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1.不合格原因。初步排查是种植环节造成的不合格。

    2.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购进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一审:谢丹

    二审:季鹏

    三审: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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