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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第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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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现将涉及安顺开发区文皓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食品(焦糖瓜子)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7日,我局收到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黔】质检第J2025108898号),该《检验报告》载明安顺开发区文皓副食经营部销售的焦糖瓜子(生产日期:2025年2月3日)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向安顺开发区文皓副食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该店对上述检验结论认可、无异议,且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查,安顺开发区文皓副食经营部共购进焦糖瓜子2件(180g×30袋/件),已全部售完因向外销售给零散客户及收到报告时间间隔较长,导致无法召回,召回数量为0。同时该店开展了不合格原因排查和整改。

安顺开发区文皓副食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焦糖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秉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当事人违法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焦糖瓜子)的行为,同时,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不合格原因。经排查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把控不严导致的不合格。

2.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食品时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索证索票。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一审:申  璐

二审:慕江芸

三审:季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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