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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办理2026年及以前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差额退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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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各参保单位: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部分参保单位产生社保费多缴差额,为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办理2026年及以前年度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差额退费工作,现就退费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26年及以前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产生社保费多缴的参保单位,退费含单位及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统一申请办理。

二、办理时限

因社会事务职能划转后,原安顺经开区参保单位的退费数据不能从系统中接收,2026年及以前年度基数调整退费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退费,在截止时间内未申请办理退费的单位,责任自负。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参保单位经办人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操作(详细步骤见附件1:基数退差操作所需资料及操作指引)。

2.线下:到安顺经开区政务大厅税务窗口申请办理。

四、申报材料

1.贵州省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对公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五、有关说明

1.参保单位要认真核对本单位缴费明细,准确确认多缴差额,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2.退费到账后,单位须及时将职工个人多缴部分返还职工。

业务咨询:0851-33466548(税务窗口电话) 

0851-33463726(社保窗口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1:基数退差操作所需资料及操作指引.docx

    附件2: 贵州省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docx



                                                              2026年9月29日

一审:汪  玲

二审:林文菊

三审:汪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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