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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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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拟对第二批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展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区社工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详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附件)。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有关事宜

(一)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区社工招聘办。

(三)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都将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或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区社工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51-33416706

咨询电话:0851-33756338

  

   附件: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一审:赵怡馨二审:彭琦三审:杨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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