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经区交通运输局排查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现根据企业提交注销网约车道路运输证的相关资料申请,计划按照注销程序启动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贵州省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十条措施》第五条严格车辆安全监管“道路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且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一律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注销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29辆运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其他事宜
1.企业和个人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2.公告期: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3日。公告期结束后,将按程序进行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如有疑问,请致电反馈至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电话:0851-33359699。
特此公告
附件:经开区注销网约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明细表.xls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4日
一审:赵 航
二审:谢安丽
三审:谢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