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第03号)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现将涉及我区安顺开发区兰兰传统老面破酥包子店现制销售产品(红糖小馒头)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01日,我局收到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安顺开发区兰兰传统老面破酥包子店现制销售的红糖小馒头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向安顺开发区兰兰传统老面破酥包子店送达了检验报告,该店对上述检验结论认可、无异议,且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查,安顺开发区兰兰传统老面破酥包子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复配甜味剂)制作红糖小馒头产品,涉案货值562元,违法所得562元。因红糖小馒头为即食食品,未能召回,召回数量为0,同时该店开展了不合格原因排查和整改。
安顺开发区兰兰传统老面破酥包子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同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剩余960克“复配甜味剂”(净含量:1kg);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陆拾贰元整(¥562.00);
3.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贰元整(¥2562.00)。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不合格原因。制作加工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不合格。
2.整改措施。加强索证索票管理,按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一审:谢 丹
二审:季 鹏
三审:王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