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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对已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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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实行备案制度。现将2025年上半年完成备案手续或备案信息有效地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

一、公示名单说明

1.机动车备案性质:本公示所列企业为已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企业,其备案信息已录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管理系统。

2.维修企业业务范围:维修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以其在备案时提交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及所附材料为准,具体可从事的维修作业类别分别为: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备案企业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维修经营范围等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终止经营的,应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二、温馨提示

1.请广大车主选择已完成合法备案手续的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修保养,以保障自身权益和维修质量。

2.维修后,请主动索取并妥善保存维修结算清单、发票等凭证。结算清单应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包含维修项目、工时、材料、费用明细等信息。

三、监督与反馈

社会各界如发现公示企业存在以下情况,可向经开区交通局反映:

1.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

2.超范围经营;

3.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维修质量不合格;

5.价格欺诈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电话:085133461380经开区交通局

业务咨询电话:085133359599经开区交通局站场科

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示


请点击阅读: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xls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1日

一审:梅泽虎

二审:刘雪松

三审:谢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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