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顺经开区社事局决定从2026年1月31日起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5年6月30日前在区社事局登记注册的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年检时间
年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社会团体:重点围绕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和章程核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负责人等人员变动情况;机构设置以及变动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等进行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重点围绕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方式及流程
年检工作按照以下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完成。
(一)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
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通过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或百度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录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中有关内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登记管理机关初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将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页拍照上传。
(二)拟定结论公示
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已开展的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5年检拟定结论并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安顺经开区社事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对公示的年检拟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安顺经开区社事局养老儿童福利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三)报送纸质材料
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区社事局养老儿童福利和社会组织管理科报送以下纸质材料(报送的年检纸质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对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区社事局不再接收材料,视为未参加年检):
1.年度检查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打印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供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整改报告。收到2024年度检查整改通知书或年检意见书的社会组织,要按照整改通知书或年检意见书的要求报送整改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2026年1月30日下午14点30分省民政厅将举行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培训视频会,请各社会组织微信扫码(见附件2)进行观看。
(二)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依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定;涉及整改、改进事项的,应当领取整改通知书、年检意见书,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区社事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对年检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的及其他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将按照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年检联系电话:0851—33462583;党建工作联系电话:0851—33462583;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电话杜安18585793959。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

附件2: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培训视频会直播二维码.doc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一审:杜 安
二审:陈 雪
三审:王 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