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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全区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年检拟定结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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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2025530日前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性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经初步审查,现对83家社会组织2025年度年检拟定结论7家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10617日,公示期内若对年检结论有异议的请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举报或反映,联系电话085133462583。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之内(最迟不超过6月30日,请报送以下纸质材料(报送的年检纸质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对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区社事局不再接收材料,视为未参加年检):

1.年度检查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打印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供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附件:经开区全区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名单.xls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一审:杜  安

二审:陈  雪

三审:王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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