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革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之初,实行的是管委会和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体制,本着精干、高效、综合、服务的原则,建立了“七部一室一中心”的二级机构,即办公室、决策研究中心、招商部、企业指导部、财税金融部、规划建设管理部、国土开发部、农村工作部、社会事业部。形成“一栋楼办公、一条龙服务”的管理格局。
1994年8月,安顺市委、市政府在安顺经开区设党的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属市委、市政府下设和派出的机构,副县级建制,开始涉足行政管理工作。二级机构有:工委和管委双重领导的政治工作部、招商部更名为招商局、规划建设管理部更名为规划建设管理局、国土开发部更名为国土管理局、财税金融部更名为财税局、社会事业部更名为社会事业管理局、农村工作部更名为农村经济发展局、企业指导部更名为企业发展局、原决策研究中心和党政办公室名称不变,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按副县级干部配备,由市委向地委推荐。
2002年2月19日印发的《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市发〔2002〕3号)文件规定,安顺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安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为正县级建制,由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开发区党工委与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安顺开发区机关设纪工委(监察室)、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财政局、招商引资局、经济发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等9个工作部门。2003年初,市政府下文,将开发区原有的规划管理权和房屋管理权上交。开发区工作一度受到影响,留下了大量拆迁户的房产证无法办理等遗留问题。
2003年6月,托管宋旗镇、幺铺镇后,随着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不断增加,经济发展任务的加重,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开发区需要履行县一级政府的职责,但另一方面只设置了几个职能部门,许多社会事务、经济发展的任务难以完成,如群团工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教育、审计等行政管理方面工作开展较为滞后。在此情况下,2004年以来,市编委陆续给开发区增设了农林牧水局、审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机关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社会保险事业局、城管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
2008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在安顺建设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作为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核心区域,开发区的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机遇。为抢抓这一机遇,开发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市编委批复成立了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站、航空产业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新闻传媒中心、食品药品和卫生监督管理所等机构。
随着新的形势、新的情况的变化,市委、市政府一些体制的下划以及一些部门职能职责的下移,开发区编制严重不足、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更加凸显。在此情况下,自2013年11月,经安顺市编委批复同意设立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管理中心以来,市编委相继批复成立了星光社区服务中心和春雷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同意新闻传媒中心更名为融媒体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更名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等。
目前,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机构,一级机构数共21家,其中,行政机构11家,事业机构10家。派驻机构5家。二级机构数共45家,均为事业机构。镇办一级机构数共3家,其中行政机构2家,分别为宋旗镇、幺铺镇。事业机构1家,为西航办事处。镇办二级机构数共30家,均为事业机构。学校机构数共103家,其中,幼儿园59所(含拟停办4所),小学24所(含教学点,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13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6所(含民办)中职1所。医疗机构中,一级医院共7家,其中1家停业;二级医院共7家,其中市级直管医院1家,区级公立医院1家;体检中心1家;三级医院1家(属市直管单位);乡镇卫生院共2家;村卫生室110家;个体诊所23家,其中1家停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家;门诊部:4家,其中1家停业;医务室:8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