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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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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安顺开发区双阳新区经济适用房获得房产证已满5年,咨询如何才能上市出售

信件回复:

您的来信《咨询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为确保群众得实惠、社会得平安,市自然资源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研究,起草了《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完善补缴土地收益金手续办理完全产权的实施意见》并呈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根据《安顺市2020年第5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安国土出专议〔2020〕5号“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摸清全市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底数,并征求市司法局书面意见后,将该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要求,现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按要求填报《安顺市各县区经济适用等保障性住房情况统计表》。故此,待安顺市政府常务会对《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完善补缴土地收益金手续办理完全产权的实施意见》审核通过后,我局立即按程序开展经济适用住房补缴土地收益金手续办理完全产权的相关工作。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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