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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中提到的“工资总额”可是“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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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所指“工资总额”的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工资总额包含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代扣前金额);不包含病假/事假/绩效扣款、实物福利、非劳动报酬性质收入。若您所在企业工资表中的“应发工资”包含以上“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则“工资总额”等同于“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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