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警示教育案例
一、谨防涉密文件资料“失位”危险
涉密文件资料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必须妥善保管以防泄密。在大多数保密违法案件中,基本是涉密文件资料“失位”引发的,下面以近年的几起案例管窥之。
典型案例
案例1:2018年6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国有企业员工李某通过互联网邮箱传递涉密文件资料。经核查鉴定,其中有12份机密级国家秘密,虽涉案邮箱未发现特种木马,但文件一旦泄露,将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案件发生后,李某受到了严厉处罚。在案件核查过程中,李某表示,其对涉密文件资料的性质、管理要求等没有正确认识,将涉密文件发送到自己邮箱,仅为存储文件,方便自己随时下载使用。
案例2:2019年6月,某部下属协会丢失1份机密级文件。经核查,2019年5月,该协会新入职员工程某,根据工作安排到部机关领取涉密文件后,在返回单位途中中暑,突感眩晕乏力,遂坐在地铁口台阶处休息,并从背包内取出装有文件的信封,用之扇风,随后又将信封放在台阶上,从包内取水解渴,走时却忘记将信封收回,遗落在台阶处,到单位后才发现文件不见,后经全力寻找未果,确认遗失。案件发生后,该部责令涉案单位对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直接责任人程某作辞退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黄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单位全体会议上对2人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3:2018年3月,某科研院所研究员金某在参与某重要涉密项目研究时,根据工作安排,负责与同事张某一起,将存储1份绝密级资料的相机携运回单位。然而,在乘坐出租车时,金某未随身携带相机,而是与其他随身物品一同放置在出租车后备箱内,下车后竟忘记将相机取出,直到准备使用时才发现不见。后经全力查找,亦未能追回,造成严重泄密。案件发生后,金某、张某受到严厉处罚,研究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所有责任人员被全院通报批评。
案例4:2018年11月,某市保密局检查发现,该市一垃圾回收站的文件堆中有1份机密级、1份秘密级文件。经核查,2018年9月,为起草文稿,市委研究室干部王某到保密室借阅2份涉密文件,带回办公室阅看完毕后并未及时归还,也未放入办公室保密柜,而是随手将文件插入办公桌文件架里。由于工作较忙、疏忽大意,竟忘记此事,后王某在清理办公桌时,将2份涉密文件混同其他稿件一并作为垃圾处理,被垃圾回收站收走。案件发生后,王某被通报批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剖析
涉密文件资料本应实行全过程管理,时时刻刻都要放在正确位置上、置于安全环境中,上述直接责任人,在涉密文件资料保存、使用及携运过程中,使之不得其所,陷入“失位”危险,而从“失位”到失泄密,仅仅只有一步之遥。
一是不知位。案例1中李某作为涉密人员,严重缺乏保密常识,对涉密文件资料应存之“位”不甚了解,将本应严格存储在涉密设备中的涉密文件资料违规存储在互联网邮箱中;案例2中程某,肩负携运涉密文件的重要职责,本应将文件安放公文包内、时刻置于可控范围并尽快带回单位,不能作他用。但其保密意识淡薄,使文件“不得其所”“不在其位”,先是将涉密文件作扇子用,进而又“脱手”,使之暴露在公共场所,直接导致遗失。
二是不守位。案例3中金某和案例4中王某,一个身为涉密项目研究人员,一个身为研究室文件起草人员,可以说身处“要害部门”、从事“要害工作”,本应对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心中有数,对何时应置其于何地了然于胸,但却麻痹大意,不遵守涉密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和职责要求,携运涉密资料不随身,或涉密文件长期搁置办公桌面,防范意识极为欠缺,致使看似“小小”的违规行为,引发了本可以避免的严重失泄密事件。
三是不到位。上述典型案例,也从侧面反映了涉案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存在一些不到位之处。如案例1中涉案企业,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做得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李某缺乏基本的保密常识;案例4中涉案机关,虽然在王某借阅文件时履行了登记手续,但从文件被借出到清退,足足2个月时间未对王某作出任何督促提醒,监管的“缺位”也为案件的发生“埋下伏笔”。
对策办法
对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来说,要严防涉密文件资料“失位”,就要时时刻刻确保其处于正确位置,做到“用不出其位”,围绕这一目标,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1.促“知位”。机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以扎实的保密宣传教育推进保密知识普及化,特别是要抓实涉密人员岗前培训,开展经常性保密教育提醒,推动涉密人员对岗位责任、对涉密文件资料“应处之位”保持清醒认识;涉密人员要认真参加保密相关教育培训,自觉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严格落实保密要求,时刻绷紧保密之弦。
2.善“正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欲使涉密文件资料时刻“得其所、在其位”,尤其需要完善的制度机制来明确和约束。机关单位要在保密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同时做好宣传和贯彻,以严明的制度规范保障涉密文件资料不“失位”,推进国家秘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勤“检位”。一是要用好保密自查自评,紧盯涉密文件资料是否“得其所、在其位”,发现“失位”立即纠正,对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并及时开展相应整改。二是要做好涉密文件资料清理、清点和清退工作,特别是文件专管人员,对涉密文件资料要经常性清点,严格执行文件借阅、使用、复制的报批、登记制度,对借出文件长时间未归还人员,应及时督促提醒。三是要开展好日常性监督,定期对涉密场所、涉密人员办公点位开展监督检查,就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教育提醒,特别是要看紧涉密文件资料保管情况,不该出现的地方坚决不能出现;涉密人员也应做好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避免因“失位”导致的失泄密案件发生。
二、涉密人员上岗,须系好第一粒扣子
加强保密管理、履行保密义务,归根结底,核心在“人”。涉密人员管理是否到位、涉密人员是否履行保密义务是一个机关单位能否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因素。涉密人员管理在上岗、在岗、离职离岗几个重要阶段须做好审查、教育、出入国(境)管理、脱密期管理等重要工作。近期,部分案件显示,由于对保密工作与涉密人员管理重视不足,不少机关单位存在涉密人员审查确定不及时、保密教育不到位的情况,直接导致了新上岗员工不懂法、不知密,以致造成过失泄密、拱手送密等案件。
典型案件
案例1:2018年5月,某事业单位新入职员工贺某被安排在秘书部门工作,由于初入职,对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未履行涉密文件销毁管理规定,将3本秘密级汇编书籍交给保洁人员处理,保洁人员将书籍当作废品,卖到了流动废品收购站,被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进行了收缴处理。事后,有关部门给予贺某记大过处分。
据了解,该单位由于任务较重,十分需要新入职员工及时开展工作。虽然秘书部门岗位均为涉密岗位,但是该单位想当然地认为贺某初入职,没有太多机会接触国家秘密文件,所以既未进行涉密人员审查登记,也未开展保密教育,导致贺某对接触的文件性质与工作内容不了解,完全没有意识到经手的书籍属于涉密文件,也完全不清楚涉密文件销毁程序,直接造成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案例2:2017年7月,某机关工作人员陶某在加班过程中,由于急于传达某文件精神,将一份密码电报拍照上传至微信群中,后被大规模转发,造成了泄密事件。事后,有关部门给予陶某记大过处分。
经了解,陶某入职不满1年,虽然已被确定为涉密人员并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但尚未开展保密教育,对涉密载体种类形式、泄密渠道等了解不够。平日里常见到的是左上角标注密级与保密期限的涉密文件形式,对密码电报类文件是第一次接触,未注意到密级与保密期限标注在文件的其他位置,导致了过失泄密的后果。
案例3:2018年,有关部门在对某单位进行保密检查时发现,多名工作人员在连接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中违规存储处理多份涉密文件资料。经查,部分责任人还存在违规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传递涉密文件的情况。事后,有关部门给予多名责任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
由于工作原因,该单位大量借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帮助工作。许多岗位涉及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国家秘密载体,但该单位认为借调人员流动性强,加之涉密人员审查登记手续复杂,故只要求部分借调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几乎从不进行涉密人员审查,亦未开展系统的保密教育,导致借调人员经手处理传递大量涉密文件资料,文件资料收发、流转、保管情况混乱,计算机以及移动存储介质违规使用情况时有发生。
几项措施
保密管理首先要注意对“人”的管理,其重点在于培养良好的保密意识与保密习惯。涉密人员在上岗之初便系统掌握保密法律法规,养成良好保密工作习惯,系好上岗的第一粒扣子,不仅是对新入职员工未来工作的负责,也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首先,涉密岗位确定有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特殊岗位如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的岗位;涉密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研究、管理任务的岗位;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以及相关管理岗位;定密责任人岗位等,可确定为涉密岗位。在工作中,年产生、处理国家秘密达到一定数量的岗位,也需根据实际确定为涉密岗位。而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员工,无论是否正式员工,无论身份如何,都应当确定为涉密人员。涉密岗位的确定有利于涉密人员的统一管理,“在岗则涉密,离岗必脱密”,是机关单位人员流动首先遵守的重要规范,上岗与离岗是涉密人员管理重要分水岭。上岗之前,必须保证涉密人员登记备案、保密教育等工作做到位;离岗则必须保证脱密管理到位。
其次,涉密人员审查、确定及时。涉密人员上岗必须先审后用、严格把关,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岗。涉密人员登记备案需及时,不可等到工作人员上岗后再履行手续。通过签订保密承诺书、确定涉密等级、上缴出入国(境)证件等手续,工作人员的身份发生质的变化。这就要求,从身份确定的那一刻开始,涉密人员便需要绷紧保密弦,对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有足够的认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警钟长鸣,将保守国家秘密放在工作的首位,主动培养严守国家秘密的习惯,并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予以高度重视。
最后,保密教育全面有效。对于机关单位新入职的员工来说,通过积累经验教训,可以从出错与纠正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但对于涉密人员来说,出错与纠正的过程代价极大,因为一旦出现泄密,不仅涉及一个人、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单位,而且关乎国家秘密的安全。涉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比普通工作人员多了保密这样一份重要的责任,在上岗之初,必须夯实保密知识基础,全面深入了解保密法律法规以及机关单位关于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机关单位在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的过程中,重点要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掌握保密形势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培训,尤其是在容易出现保密漏洞的环节,如保密事项范围、涉密文件保管、涉密材料复制、涉密信息传输等方面,进行特别强调。
三、密件经手责任重 切勿违规受惩处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可谓“老生常谈”,在不同场合、以不同视角被屡屡提及。但我们往往忽视的是,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并非个体所能独立完成,在整个文件运转过程中,往往存在多名经手人,一人发生疏忽,则整个安全屏障即被打破。所以,以“人”为视角,深入研究从“入手”“倒手”再到“出手”的整个经手过程中如何做好保密管理,是确保涉密文件万无一失必须审慎思考的问题。
典型案例
(一)密件“入手”环节
案例1:2018年4月,某市机要部门通知原市检验检疫局服务中心文件专管员周某紧急去取一套涉密文件,但周某忙于手头其他工作,难以走开。周某认为,取文件而已,反正谁去都一样,便未向分管领导报告,私自委托新入职尚未接受保密培训的驾驶员赵某帮其代领。赵某领取文件后,出于炫耀心理,在返回途中于车内私自用手机将其中3份机密级文件首页进行拍照,并实时在微信群“相亲相爱一家人”中发布,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对赵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理;取消周某文件专管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处罚金1000元;对服务中心主任文某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该局办公室主任刘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副局长任某、局长奉某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案例2:2014年1月下旬,临近春节放假,某单位机要员李某已收拾完桌面办公用品,准备放假。“李某,快来帮忙分年货啦!抓紧时间,别耽误大家过节。”李某一听,来了精神,火速支援,在单位办公楼前的小广场上和大家一起忙活起来。正忙得热火朝天,市委的机要车来送机要文件了,李某的心思一心记挂着年货,便在办公楼门口签收了装有9份秘密级文件的6个信封,随手放在大楼一楼就近的窗台上(未拆封、未登记);分完年货后,也忘记将信封带回办公室。2月底清退文件时,李某才发现密件已丢失。后经该单位、市保密局及当地公安机关全力查找,仍未能找回。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李某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给予该单位保密办主任潘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党委书记姜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密件“倒手”环节
案例3:2019年1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市政府部门办公室刘某使用QQ软件传输涉密文件扫描件。经查,刘某为收件方,发件方为同处室的同事霍某。原来,为尽快完成某项目申报任务,其他部门同事王某通过机密级涉密计算机将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给霍某,督促其抓紧按要求开展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霍某仅粗粗查看了压缩包中的一级目录,未发现存在于二级目录中的1份机密级文件,便用光盘将该压缩包从涉密计算机中导出,复制到自己的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上并通过QQ发给刘某。案发时,刘某也尚未及时查看压缩包中所有文件,未发现其中包含密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案例4:2019年2月,夜已深,某市政府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望某在办公室加班整理文件,发现一份传阅的机密级会议纪要对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便产生了全文留存以便学习参考的想法。望某知道,按规定若想留存密件需履行报批手续并使用涉密复印机进行复印,但涉密复印机由单位文印室统一管理,已经锁门。此时的望某已十分疲惫,实在不想第二天再“折腾”了,便关了办公室的门,偷偷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并使用手机软件对拍摄的涉密文件进行文字识别后发送至自己的办公用互联网计算机上,转化为Word文档进行编辑。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三)密件“出手”环节
案例5:2016年12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参公事业单位研究室主任蒋某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违规存储、处理大量涉密材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1份、机密级国家秘密12份、秘密级国家秘密59份,涉及国家秘密数量多、时间跨度大。经查,蒋某为转业干部,曾辗转部队多个部门工作,业务经验丰富。该计算机中存储、处理的涉密文件为其2008年转业时私自留存。据蒋某称,其日常有收集资料的习惯,认为这种做法对新岗位熟悉工作帮助很大。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分。
案例6:2015年5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县县委宣传部一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违规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经查,该计算机使用人为工作人员易某。同年3月,工作人员陈某因临盆在即,产假交接工作过程中,贪图省事,未按规定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在未告知相关领导及同事的情况下,私自将移动硬盘中的部分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一并拷贝至易某使用的非涉密计算机上(内含3份秘密级文件)。易某接手工作后,工作量激增,未能及时对陈某交接的电子文件过目,导致对该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并作出正确处理。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给予陈某、易某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地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案件分析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未将故意卖密牟利、对外提供等极端恶劣情形包含在内,仅限于机关单位日常工作的范围内分析讨论。
(一)从主观意识上看
1.故意,即主动追求或被动放任行为后果发生的情况。一是主动追求。案例1中赵某将涉密文件首页拍照后主动发布至微信群就属于典型的主动追求泄露后果发生。此类案件中,行为人往往通过泄露后果的实现来达到某种私人目的。该目的并不一定是经济利益,也可表现为图炫耀、还人情或讲义气等,甚至是为了作为自己处于某种状态、位置的证明。二是被动放任。案例4中望某违规传递、案例5中蒋某私自留存、案例6中陈某违规交接的行为,都属于将涉密文件置于危险境地,对后续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不予考虑。上述情况的根源都在于将个人的利益、便利凌驾于国家秘密安全之上。
2.过失,即行为存在瑕疵却对行为后果持否定态度的情况。一是疏忽大意。案例2中李某因忙于手头其他工作对密件随手放置,案例3中霍某、刘某及案例6中易某未能对文件及时查看均属于此类情况。在文件经手过程中,往往存在阻碍行为人审慎履职的特殊情况、特殊时间点等客观因素是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特殊情况,如时间紧、任务重;特殊时间点,如节假日前夕、休假前夕、场所变动前夕等,此类案件多发易发。二是过于自信。明知违规但自认为没有危害或危害不会发生。案例1中作为文件专管员的周某,自认为不会出问题,在明知文件“专管”要求的情况下,仍私自委托新人赵某代领文件,最终追悔莫及。
(二)从行为方式上看
1.密件“入手”环节。可以表现为私自委托不属于涉密文件知悉范围人员去收取密件导致泄密;或收取密件时心存旁骛,忙于其他工作、私人事务,如放假、下班、就医等,对密件随手处置泄密;或“入手”时不按规定置于保密柜中,随意放于桌面、玻璃柜、抽屉等位置,导致文件丢失或被他人复印、窃取等。实践中,还曾发生取件返程途中违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将密件遗失的情况。
2.密件“倒手”环节。从对象上看,分为“倒”给别人和“倒”给自己。可以表现为对自己传阅的文件不认真审阅,未能及时发现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等核心要素,导致通过互联网违规传递;或贪图便利,明知不符合保密规定,仍然违规复印、扫描、摘录、汇编;或为参考学习,私自拍照上传至互联网计算机中等。实践中,还曾发生为了将字体放大方便观看而将文件拍照后上传至互联网计算机的情况。
3.密件“出手”环节。可以表现为该移交不移交,将手中密件隐匿不交或私自留存备份,从阶段性经手变为长期持有,后续或自用、或贩卖,进而造成泄密或泄密隐患;也可以表现为“一揽子”移交,不按规定将密件、非密件分类移交,不详细告知接手人注意事项,甚至“单方”移交,不与接手人发生接触,自顾自办理完毕。这极易导致接手人对情况不了解,进而造成误操作,形成连锁反应。案例6就属于这种情况,实践中还曾发生不告知移交的计算机中存在涉密文件导致接手人误连互联网的情况。
应对措施
(一)加强保密教育,树正思想“三观”。一是树正“利益观”。将国家利益时刻放在首位,严禁将密件作为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和手段,绝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秘密安全之上。二是树正“业绩观”。完成工作不拖延固然重要,但保量更要保质,不能因时间紧、任务重就放松了工作标准和要求,坚决杜绝各种图便利、走捷径的行为。三是树正“大局观”。真正确立“文件保密一盘棋”的思想,从自身做起。在密件“出手”环节要坚决摒弃“文件出手脱干系”的错误思想,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完整、准确交接,认真讲解,有效避免接手人遗漏。在密件“入手”环节要坚持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入手文件不能简单放置,要逐一过目,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失泄密隐患消于无形。
(二)推进保密管理,强化制度落实。一是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在涉及核心、紧急、重大工作且文件经手数量巨大时,或抽调专人帮助工作,或灵活机动设置岗位替补,有效防范个人“多线作战”、工作过于繁重导致工作失误的情况。合理配置办公资源,尤其是经手密件数量多、密级高的岗位,及时配备涉密计算机、涉密扫描仪、涉密复印机,为便利工作创造条件,尽可能杜绝“因公”图便利受惩处的情况,保护好文件经手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立足密件经手流程,结合具体岗位职责,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详细列举具体岗位职责、密件经手风险点及相关法律责任,既明晰了工作标准和要求,又起到了保密教育的现实效果。三是组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针对文件经手数量大、密级高的人员和部门,定期组织自查、互查和抽查,实行纸质、电子密件全覆盖,以有效防范丢件、漏件、私留、私泄、私拷、私传、误传等情况的发生。此外,对为追求个人利益主动泄密,且造成文件内容大范围泄露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谨防微信成为涉密会议的“跑风口”
近年来,涉密会议期间,时有微信泄密案件发生,微信已成为一大“跑风口”。笔者拟从有关典型案例入手,分析不同的案件类型与成因,并就如何加强防范谈谈个人看法。
(一)涉密会议期间的微信泄密案件
案例1:违规使用微信处理涉密会议会务。2017年9月,为做好会务工作,某涉密会议服务人员展某,将其负责的会务信息编辑后,发送到由8名会议服务人员组成的微信群中,被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予以补救处置,未发现造成泄密后果。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展某进行严厉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案例2:违规使用微信传递涉密会议材料。2015年5月至6月,某党政机关负责人王某在参加该省有关涉密会议期间,通过微信将两份秘密级会议材料发送给家人,后被家人进一步转发。此外,王某还将1份秘密级会议材料带回家,被家人拍照后通过微信发送给他人。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
案例3:违规使用微信传达涉密会议精神。2017年3月,某报社编务室人员任某在参加某涉密会议时,违规使用手机进行录音。会议结束后,任某将手机录音整理成会议记录,报总编室主任王某。王某在报社总编辑彭某的授意下,将会议记录上传到工作微信群。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分别给予任某、王某警告、记过处分,对彭某作出免职处理。
(二)微信缘何成为涉密会议的“跑风口”
第一,对微信泄密的危害认识不足。一是认知偏差。有的涉密人员以为,只要将涉密或敏感的信息进行编辑删减,再通过微信传递就不会造成泄密。如案例1中的展某,自作聪明地对涉密会议会务信息进行编辑和替换,将自以为重要的信息替换成字母代码,就认为他人看不懂,不会对国家秘密造成危害。殊不知,这种小儿科的“脱密”行为在明眼人眼中,可以轻易推测出信息全貌;二是心存侥幸。有的涉密人员明知不得通过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渠道传递涉密文件材料,也深知泄密的后果,但仍抱有侥幸心理。如案例2中的王某,出于个人私心,通过微信将涉密会议材料发送给家人,以为在小范围内传递不会被发现,不得不说是侥幸心理在作祟;三是贪图便利。有的涉密人员过度依赖微信的优势,认为其操作简单、交流及时、使用方便,便为图省事,头脑一热,就将涉密会议相关信息发到微信中,造成国家秘密泄露。如案例3中的彭某,只看到微信传达的便利,未看到微信泄密的危害,错误地指示王某将涉密会议记录发送至工作微信群。
第二,对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流于形式。一是未做好手机通信设备的管理。保密规定明确禁止将手机带入涉密会议场所,但有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没有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安保检查方案,导致有人将手机带入会场并录音,或者用手机拍摄会议材料;二是未做好涉密会议保密提醒。从有关案件查处情况来看,微信是涉密会议期间发生泄密的主要途径,理应作为重点加以防范,但有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没有汲取教训,未就手机、微信使用等提出专门要求,导致有人不知不会或者心存侥幸,违规通过微信传递涉密会议材料或信息;三是未厘清涉密会议保密责任。发生泄密案件的涉密会议,大多存在保密管理责任不明的问题。这些会议涉及人员较为复杂,既有主办单位人员,又有参会人员和会议服务人员,保密管理责任存在落实盲区,会前无人进行保密审查、会中不提保密要求、会后缺乏保密监管,埋下了泄密隐患。
防范对策
第一,要严格规范手机、微信使用保密管理。
参加涉密会议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与要求,认真落实保密工作方案,加强涉密会议期间的手机、微信使用保密管理。会议召开前,应对会场进行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对场所内的电子设施、设备进行保密技术检测;会议主办单位要为各工作组配备保密文件柜,为会场配置手机存放柜、手机信号和无线局域网干扰器等保密技术防护设备;禁止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进入会场,并通过电子屏、提示牌等方式设置明显的禁止带入提示。
会议期间,关闭会场区域移动通信信号和无线局域网接入设备,禁止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拍摄,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涉密载体,防止遗留或散失。
会议结束后,将需要收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全部清退、收回、核对登记,确保涉密文件、资料完整后,由指定部门统一销毁。
第二,要强化涉密会议召开前的保密教育和提醒。一要加强对会议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力度。涉密会议主办及成员单位通过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提醒,使其提高思想认识,绷紧保密这根弦,牢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不犯违规使用微信处理涉密会议会务的低级错误,确保涉密会议文件、资料的安全;二要加强对参会代表的保密教育力度。涉密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利用会前时间,对参会代表进行专题保密教育,强调保密管理制度要求,展示涉密会议微信泄密的典型案例,增强其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提升防范能力;三要及时进行保密提醒。涉密会议主办及成员单位应当在会议期间抓住重点环节,对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进行针对性的保密提醒,使其思想意识不松懈。特别是对有可能接触涉密会议材料的服务保障工作人员,要再三强调保密纪律,坚决杜绝利用手机拍照、摄录等行为。
第三,要狠抓涉密会议期间的保密监管。
就内部保密监管而言,涉密会议主办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必须在会议期间保持警惕,确保监管覆盖全员、全过程,紧盯会议召开及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会议工作人员、参会人员违规通过手机、微信处理国家秘密。
就外部管理而言,相关服务保障单位负有外部巡逻责任,要根据自身职责权限开展外部监管,牢牢把住涉密会议的各个环节,重点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移动通信网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处置,谨防微信成为涉密会议的“跑风口”。
五、切莫将微信用于涉密办公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无线网络的覆盖,使用手机处理公务的情形越来越普遍,而作为一种即时通信软件,微信以其功能实用、操作简单、界面友好等特点博得了广大用户的青睐,逐渐成为信息化社会中处理公务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之一。
相应地,近年来,通过微信办公而导致的失泄密案件也逐年增加,成为微信泄密案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必要对相关案例进行梳理和归纳,为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频发态势提供对策依据。
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1:紧急传达致泄密。2016年10月,某市市委某部门为部署相关敏感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该市29个乡镇派人签字领取文件。某乡政府干部洪某到市委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又正值深夜,于当晚将该件拍照发送到乡政府微信群。群成员杨某看到后,立即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件被数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泄密。
本案暴露出的典型问题是相关公务较为紧急,需要立即通知、部署或处理,当事人为迅速办理有关事项,不顾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利用微信群发送涉密文件,导致泄密。保密部门组织查办的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案件往往存在某种“客观因素”:待办公务紧急,其他通信方式不畅,无法当面交办或报告,技术失误乃至领导指示使用微信传送等,实际是当事人漠视保密法律法规,对发生泄密后果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或放任自流等主观心态以及由此决定的行为方式。
案例2:汇报工作致泄密。2017年10月,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并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在外检查工作的领导。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本案基本情节是有涉密事项需要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但有关领导不在单位或本地,当事人擅自使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上级。点对点发送涉密文件资料的扩散范围要小于群发方式,但在违规性质上没有根本区别。
案例3:领导交办致泄密。2017年10月,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4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因当时为十一长假期间,单位放假,刘某便将4份文件报头拍照后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并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在群里说电报内容不是很清楚,让刘某把文件内容发到群里告知大家。随后刘某将文件内容全文拍照后上传至群中。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何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其他责任人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刘某作出延期转正处理。
本案是属于领导干部要求、安排或指令当事人违规利用微信发送涉密信息的情形,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保密意识不强、保密常识匮乏,从而导致泄密。部分案件中,单位负责人明确指示下级把涉密文件发到工作微信群,安排相关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全然不顾国家秘密的安全,给单位的保密工作造成很大负面影响。
案例4:误点误传致泄密。2015年3月,某广播电视台所属报社总编办工作人员陈某在接到台总编室的一份涉密文件后,为迅速将文件内容告知正在北京指挥“两会”报道的报社副总编牛某,用手机将通知拍成图片后准备通过微信发给牛某。陈某使用计算机登录微信发送图片,在操作时突然弹出一个微信群窗口,导致误将图片发到该微信群,并通过该群外泄。案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受到辞退处理,报社总编办主任张某受到停职检查处理,总编室主任陈某受到停职反省处理,报社总编辑秦某受到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处理。
案件查办发现,一些当事人将涉密信息错误地传送给亲友、同事、同学等非预期接收对象,这类“误传”“误点”“误操作”的情形在保密管理上能认同为“失误”,但即使当事人将涉密信息“正确”地传送给接收对象,也是保密违规行为甚至构成泄密,所谓“误传”没有改变违规行为的性质,只是加大了扩散范围。同时,使用手机微信传送涉密信息的性质是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如果切换到微信电脑版操作,还属于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案例5:多种泄密行为并存。2017年7月,某市市委某部门工作人员宗某通过机要局将密码电报发往12个建制县(区),通过非密传真将密码电报发给4个非建制区。某区值班室工作人员杨某接到传真后,向区党工委委员徐某电话汇报密码电报的有关情况,徐某要求其通知该区综治办主任路某和社会事业局局长张某。杨某电话通知了张某,并按其要求用手机将密码电报拍成图片,以彩信的形式分别发给张某、徐某和该区副主任赵某。张某将收到的彩信图片以微信的形式发给社会事业局民政工作负责人陶某,并要求陶某“把通知发到民政微信群,并提出相关要求”。陶某遂将微信图片发至工作微信群,其中群成员某乡民政所所长张某又将微信图片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多次转发后被境外社交网站刊登。
本案涉及多种保密违规行为。宗某使用非密传真发送密码电报,杨某将密码电报拍成图片并使用彩信发送,张某使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涉密图片,陶某、张某在微信群中发送涉密图片的情节,无一不构成违规。实际案件中,各种违规行为往往相互交织、互为作用,致使涉密信息一再扩散,微信仅构成其中一环或一种媒介,这也是信息化时代泄密渠道多元化的必然结果。
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从技术角度看,使用微信办公与使用其他即时通信软件办公没有本质区别。前几年微信尚未流行,QQ等软件大行其道时,即时通信软件类泄密的主渠道是QQ。
其实,微信也好,QQ也罢,只是提供功能与应用,它们本身无法对涉密信息作出有效识别和区分。使用微信办公本来也无可厚非,移动互联网办公作为一种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终不可挡,问题并不在于微信本身,微信办公导致泄密的真正原因还是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淡漠。具体来说,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既表现在对涉案文件或信息等泄密源头管控不力,使得当事人违规将其导入微信等外部系统,同时也表现在对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律法规、防护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不够,致使部分当事人对使用微信办公存在模糊认识,甚至有个别当事人认为,只要不群发,采取点对点方式发送信息基本是安全的。
针对近年来微信办公泄密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态势,机关单位有必要开展专项保密教育,让干部职工普遍认识到微信办公的开放性质,普及信息与网络管理保密知识技能,并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办公,因工作特殊、确有需要的,可以在控制范围内组建工作群,交流内容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信息;二是禁止涉密人员使用微信办公;三是将涉密载体流程管理与智能手机使用管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消除涉密文件数字化的隐患;四是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干部职工不仅要保证自己不使用微信传密,发现此类情况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办公室泄密警示录
近年来,机关单位普遍加强了针对计算机网络的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技术常识明显增强。然而,与此同时,一些涉密人员却忽略了办公室的安全保密工作,认为办公室环境相对封闭,存放涉密文件资料相对安全,放松了警惕。殊不知,正是这种错误认识的存在,导致了窃密泄密案件的发生。
信访信中的涉密文件从何而来?
2014年1月,有关部门接到通报,在群众信访来信中发现1份与其信访事项相关的秘密级文件复印件,虽然文件编号有被涂抹的痕迹,但仍然可辨。经核实,该文件系发放至某市属单位信访部门的涉密文件。
文件从何而来?调查后,办案人员厘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1月3日,某市属单位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取回上述涉密文件后,经办公室主任孙某签批,报局长张某审阅。1月6日,办公室文秘佟某将文件送给张某,由于张某的办公室总是有很多上访人员进出,佟某未能及时将文件送达,就拿回放在了自己的办公桌上。期间,佟某多次离开办公室维持信访秩序,都未锁门。上访人员杜某趁佟某办公室无人之际将上述文件拿出,阅读并复印3份,随后将原件放回原位。
此后,杜某将复印件交给上访人员谷某,委托他邮寄给相关部门。谷某称,在邮寄称重过程中信件散落在地上,他看到了复印件,觉得好奇就又复印了1份。另外,上访人员孙某也复印了1份。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将上访人员手中持有的涉密文件进行了回收销毁,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佟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张某行政警告处分,对主管副局长白某通报批评,对办公室主任孙某通报批评并调离该单位信访部门。
办公室不是保险柜
诚然,办公室相对于其他外部区域,尤其是单位以外的区域而言,封闭性和安全性更强。但这种安全性和封闭性并不是绝对的,尤其是那些与外部人员经常接触的部门。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放松了保密弦,没有对涉密文件资料按照保密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使之处于失控状态。分析近年来发生在办公室内的窃密泄密案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部分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不强且存在不良工作习惯。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想当然地将办公室当做绝对安全的场所,视为涉密载体的“保险柜”,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随意摆放涉密载体,导致涉密文件事实上处于失控状态。本案中,佟某离开办公室没有锁门,给上访人员窃取涉密文件以可乘之机。此后,涉密文件已经被杜某、谷某多次复印,泄密结果已经发生,但由于杜某复制后又将涉密文件放回了原处,佟某始终没有察觉,导致文件泄露后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知悉范围进一步扩大。此案并非个案。2011年5月至6月间,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管理员刀某先后从县委办、县政府领取多份涉密文件,因单位领导外出,刀某便将文件摆放在办公桌上。待刀某准备将文件送领导签阅时,发现涉密文件已下落不明。后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又如,2005年,某县信访部门收到市信访部门密传的1份机密级文件,当文件传阅至朱某时,正遇有人上访,朱某便随手将文件放在接待室的桌子上,离开接待室接访,造成了国家秘密的泄露。
二是办公室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存放、保管涉密载体的办公场所,其安全性、封闭性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能够防止盗窃、窥视和破坏行为的发生。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为例,不仅应当满足“三铁一器”的基本要求,还应当限制非涉密人员的进出。以本案为例,信访部门长期面对大量群众来访,接触人员复杂,极易出现场面混乱的情况。因此,行政相对人进入办公场所,拿走涉密文件、损坏涉密载体等情况在此类部门时有发生,更要高度防范,绝不能有一丝马虎。此外,还要适时对存放、保管涉密载体办公室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杜绝办公室失泄密的“蝴蝶效应”
如何有效防止办公室发生失泄密事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强化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加强保密教育培训。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尤其是办公室日常工作中的保密薄弱环节进行梳理,明确保密工作的风险点和防控重点。对已经出现的办公室泄密问题要积极反思、查漏补缺;对可能出现的办公室泄密问题要进行前瞻判断,并制订相应的处置预案。要加强保密教育培训,督促涉密人员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将涉密载体按照不同密级存放在专门的保险柜内;离开办公室时做到“关门、闭窗、锁柜”;对可能接触到涉密载体的人员仔细观察、细致询问,出现异常立即报告。
第二,要加强办公室保密环境建设,提高办公安全指数。要加强办公室“硬件”建设,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办公场所建设,配备相关涉密载体保管、登记、销毁设备,并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上坚决落实“三铁一器”等措施。同时,加强办公室管理和安全常规检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适时对保密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涉密人员变动、涉密载体流转及销毁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改进调整。
发生在办公室里的泄密总是静悄悄的,就像“蝴蝶效应”中那只扇动翅膀的蝴蝶,初始时我们难以察觉,但正是这翅膀的微微扇动,却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并最终导致“美国德克萨斯州的龙卷风”。办公室的泄密也是如此,也许只是薄薄的一页纸被违规带走,但其中包含的涉密信息或许会使一个行业发生巨变。在以往发生的案件中,就有因办公室的涉密文件违规流出而影响整个股市行情的情况。在此提醒大家,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加强办公室保密管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