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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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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安市财农〔2024〕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3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请将此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列支。

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和公示公告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请你单位作为主管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按预算、按项目、按计划、按进度、按程序,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应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管理工作,严禁截留挪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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