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人申请的不动产登记涉及因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或查无档案造成权属不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登记机构刊发异议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权属证书或证明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m²) |
1 | 安市房权监证AFQJ(S)157M号 | 高贵元 | 房屋所有权证 | 西郊黄土坡401-5-4/6-55号 | 65.08 |
其他情形:该房为房改房,其市场准入证号为安房准字[FGF]013402号,权利人高贵元,面积63.6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大街与奥体路交叉口(约100米处)亿丰国际物流园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0851-33454331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