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申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登记机构刊发申请的遗失或灭失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权属证书 或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m²) |
1 |
Y1503465 |
刘存来 |
520402008007GB00006F00020023 |
开发区西航大道中瑞国际2幢1单元18层1号 |
103.54 |
2 |
黔(2018)安顺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3786号 |
安顺市兴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20402008011GB00015F00020063 |
开发区西航路兴伟花园15幢2单元9层2号 |
122.82 |
3 |
黔(2018)安顺开发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684号 |
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西支行 |
520402008011GB00011F00110038 |
开发区黄果树大街北侧堰塘地块一银城怡园2-(9、10、11)幢1单元7层2号 |
124.8 |
一审:王鹏
二审:伍兴
三审:周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