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孙明武、孙明权、孙明山、孙瑛四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孙文福、杨秀琴。涉及继承房屋信息如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黔(2017)安顺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4218号,房屋坐落为开发区迎宾路安顺新天地三期(天瑞国际)10幢2单元7层5号,建筑面积为79.3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根据申请人提供资料,证实房屋权利人孙文福于2023年2月7日死亡,配偶杨秀琴于2024年12月31日死亡。死者孙文福与杨秀琴两人的父母先于两人死亡,杨秀琴系丧偶至死亡时一直未再婚,死者杨秀琴与孙文福共生育子女孙明武、孙明权、孙明山、孙瑛四人,同时申请人表示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未与他人签订扶养协议。现该继承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孙明武、孙明山、孙瑛表示放弃继承,孙明权表示继承。
为杜绝和防止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大街与奥体路交叉口(约100米处)亿丰国际物流园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0851-33454331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