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建、王建兰两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被继承人:王德宣、杨正学。涉及继承房屋信息如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安市房权证开发字第030025288号、030025288-1号,证书记载房屋坐落为开发区西湖路煤田地质局宿舍6幢1单元,面积为63.9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根据申请人提供资料,证实房屋权利人杨正学于2022年9月21日死亡、配偶王德宣于2012年3月31日死亡,杨正学丧偶至死亡时一直未再婚,死者双方的父母都先于其死亡,死者杨正学与配偶王德宣生前共生育女儿王建兰和儿子王建两人。同时申请人表示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未与他人签订扶养协议。现该继承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建表示放弃继承,王建兰表示继承。
为杜绝和防止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大街与奥体路交叉口(约100米处)亿丰国际物流园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0851-33454331
2026年4月27日
一审:齐维敏
二审:周 潇
三审:白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