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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2026年第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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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6-954537
  • 信息分类: 不动产管理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公 告(2026年第81期)

申请人张学治、张林芝、张勤芝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张镜安、刘秀英。涉及继承房屋所有权证号:安房权证西郊办私字第326M号 ,房屋坐落:西航路富顺楼1单元五楼2号,建筑面积:55.5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1999年12月15日。

依申请人提供资料,权利人(被继承人)张镜安于2009年5月11日死亡,权利人(被继承人)刘秀英于2013年11月7日死亡;被继承人父母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于1959年1月1日结婚,张镜安死亡后,刘秀英至死未再婚;被继承人生前生育子女张学治、张林芝、张勤芝3人。申请人表示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未与他人签订养协议。依相关法律法规,该继承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张学治表示继承,张林芝、张勤芝表示放弃。

为杜绝和防止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大街与奥体路交叉口(约100米处)亿丰国际物流园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0851-33454331




                                        2026年9月1日

一审:程发益

二审:吴迪

三审: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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