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安市公资交(地)字告〔2018〕26号
经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安顺开发区2018—开挂-20号、2018—开挂-21号及2018—开挂-24号共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规模(m2) | ||||||||
2018-开挂-20号 |
安顺开发区西航大道与星火路交叉口北侧三期 |
9509.05 |
商住 |
3 |
30 |
>30 |
按照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4规条字140号)以及(安市规函[2018]2号)执行 |
按照一期土地出让年限约为商业37年,住宅67年(商业截止日期为2055年3月6日,住宅截止日期为2085年3月6日) |
1896 |
1896 |
10 |
2018-开挂-21号 |
开发区杉树村加油加气合建站二期 |
1628.84 |
加油加气合建站,兼容充电站 |
≤0.8 |
≤30 |
≥30 |
按照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7市政规条字1号)以及(安市规划市政2018-13号) 执行 |
按照一期土地出让年限约为商业39.5年(详细截止日期以一期登记为准) |
469 |
469 |
10 |
2018-开挂-24号 |
西航路交纬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
64393.77 |
科教用地 |
1.02 |
22 |
36 |
按照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8规条字16号 执行 |
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计) |
6479 |
6479 |
10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本次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2、地块范围内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安置补偿,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地块范围内涉及林地、林木的,竞得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4、出让地块范围内因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电缆、光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施等),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5、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参加竞价者在报名前须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了解地块详细情况。
6、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竞得者在该地块交付后一年内开始动工,两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一)2018-开挂-20号地块
1、参加竞价者在报名时须缴纳1896万元保证金。
2、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4规条字140号) 以及《关于对<关于请予延期黄果树大街与开八路交叉口东侧地块、黄果树大街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西航大道与星火路交叉口北侧地块规划指标的函>的复函》(安市规函[2018]2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3、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为保证项目建设的统一性,三期用地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规划指标与一期用地及二期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二)2018-开挂-21号地块
1、参加竞价者在报名时须缴纳469万元保证金。
2、该地块内二期代征代拆代建道路 146.54平方米,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涉及的相关费用由竞得者支付(其中代征费用按13.8万元/亩计算,竞得者须在成交后30日缴纳代征费用3.03万元;代拆代建费用由管委会清算拆迁及建设成本,并由竞得者向管委会书面承诺在成本价出具后60日内另行支付)
3、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7市政规条字1号)以及《安顺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意见通知书》(安市规划市政2018-13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4、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为保证项目建设的统一性,二期用地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规划指标与一期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三)2018-开挂-24号地块
1、参加竞价者在报名时须缴纳6479万元保证金。
2、该地块内代征代拆代建道路6224.37平方米,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涉及的相关费用由竞得者支付(其中代征费用按13.8万元/亩计算,竞得者须在成交后30日缴纳代征费用128.84万元;代拆代建费用由管委会清算拆迁及建设成本,并由竞得者向管委会书面承诺在成本价出具后60日内另行支付)
3、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8规条字1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1、出让成交确认后 10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区国土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将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合同签定后30日内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地块内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是否拆迁完毕都不影响出让金缴纳,竞得者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缴清)。竞得者未按规定时间签定出让合同及缴纳完毕出让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出让成交确认书作废,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09﹞236号)文件规定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土地交易服务费(未竟得人所交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竟得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及测绘费。
四、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提交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书及保证金承诺书。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26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地块的挂牌时间及报名交纳保证金和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
申请报名时间 (2018年) |
交纳保证金及提交报名申请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 |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 |
挂牌时间 (2018年) |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 |
8月30日至9月26日 |
9月26日下午17:00时 |
9月27日上午12:00时前 |
9月19日至9月28日 |
9月28日下午16:00时 |
六、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具备条件,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七、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报价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上午9:30时至2018年9月28日下午16:00时止。
八、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与银行账户
1、单位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上午9:30时—2018年9月26日下午17:00时止。
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33001400000001。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3、本次挂牌采用电子报名,请各竞买人合理的安排办理登录帐号时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山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安顺市开发区迎宾路管委会大楼)
联系电话: 0851-33416939 0851-33350261
联系人:杨婷婷朱丹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8月30日
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买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登录帐号,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2.竞买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竞买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获取的出让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竞买人下载出让资料后需线上上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承诺书、承诺书、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注:其中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承诺书、承诺书购买的出让资料里有表格,只需代办人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同时法人自己办理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人请务必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指南”中的“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