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申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登记机构刊发申请的遗失或灭失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中瑞国际业主预告证明遗失名单.xlsx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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