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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级林长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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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各区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鉴于我区人事调整,为持续推进我区林长制工作,现将我区区级林长名录调整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林长名录.docx

附件2: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林长责任区域.docx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一审:杨从美

    二审:吴有华

    三审:臧胜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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