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及(安开管通〔2018〕41号)文件要求,现需对娄湖片区二环路与开四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范围内涉及西王山居委会、西湖村的坟墓进行迁移。请坟主或坟墓实际管理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及时与开发区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局及所属村居联系,办理相关迁坟手续,并自行将坟墓迁移到公益性公墓。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完毕的,按如下标准领取补偿:安开管通〔2016〕51号。逾期不办理迁坟手续的坟墓,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由开发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迁移到公益性公墓,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坟主和坟墓实际管理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燕中 19385532244,肖超 18083147126)
开发区西航办事处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一审:吴推尘
二审:邵富红
三审: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