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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
一、概述
2012年,我区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内部流程,加大公开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有效地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明确公开重点,切实做到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只涉及部分人或具体事项的政务内容,依申请人的申请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属日常工作的,定期公开;属阶段性工作的,逐段公开;属临时性工作的,及时公开;开发区依申请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公开、建档程序进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或部门政务信息的,按申请人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签复或提供服务。采取定期开展自查和不定期督查的方式,组织各部门(单位)一个季度开展一次自查,做好查缺补漏,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整合力量,在项目、工作作风、效能等督查活动中,将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各部门(单位)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心,确保了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311期。
(二)加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辐射面。
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布了我区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用舆论监督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及时、主动、准确地发布重大政府信息,结合招商引资、喜迎建区二十年等活动,播放视频、图片、文字、宣传标语,有效地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并为各项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现有政务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党工委、管委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以及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四)完善原有公开模式,创新工作载体
各级各部门充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载体,管委会以政府网站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行网上办公,逐步开通和完善了网上查询、受理、投诉等功能。严格审核,将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落实到文件审核签发工作中,严把三道关,即信息科信息公开审核员审核关,分管领导审批关,主要领导审批关;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区政府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保证门户网站信息全面、准确、更新及时。督促各部门(单位)以完善公开栏为重点,把单位人员情况、主要职责、办事范围、电话号码等进行公布,有条件的单位如工商分局、地税局等还开辟了局域网。监察局结合自身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模式,采取“制度+科技”的方式,在13个区涉农部门和3个镇(办事处)配备专用电脑,安装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监管网络系统进行数据录入运行,并在3个镇(办)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和9个行政村配置了电子网络公示查询平台(触摸屏),加强对涉农部门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进行时时监督,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围绕重点,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预决算经费、“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2012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及基本支出预算报送管委会及工委会审定后以安开管复[2012]2号文件批复下达,所有经费预算均细化到功能款项安排至各预算单位,在2011年的基础上压缩10%的财政预算,2012年共压缩一般性经费预算51.58万元,重点压缩“三公”经费,努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并将2012年“三公”经费摸底调查情况在财政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式,杜绝超指标经费开支。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按照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示的内容要求和时限要求,结合我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示实际情况,已将我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示在开发区政府网站上。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我区结合三个建设年、创先争优等活动的开展,结合实际,完善政务服务体系,采取在区直部门建立“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在镇(办)建立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在村(居)建立便民利民服务站(点)的模式,完善区、镇、村(居)三级服务体系和办事流程。目前,全区服务体系覆盖面达到了100%,仅2012年,共接受咨询11000人次,提供指导6248人次,办理审批事项2600件,协调督促办理审批事项533次。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权、审批权、处罚权、其他行政权限等清理,共梳理、公示行政许可权38项、处罚权928项、审批权22项,其他行政权74项,缩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达30%以上;清理出收费项目145个,取消不利于发展的收费项目2项,编制、公示了《2011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三项清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区住建局、财政局等第一批16家信息公开单位,依托省工信委统一建立的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项目信息15个。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度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开。11个省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前三季度完成投资7.47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23.17亿元的32.24%;12个市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2.35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6.4637亿元的36.38%;1个收尾项目天台山制药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33亿元,超目标任务1.18亿元。
二是饮水安全工程公开情况。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治理公开工作,投入资金552万元,治理白果、三合水库2座,现已完成白果水库1座,三合水库在建,现已完成工作总量90%,完成投资495万元。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73.8万元,解决大小菜丘、张胜、南山、红旗5个村3382人饮水安全问题。现已完工4处,完成投资106.9万元,解决2114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红旗村完成主体工程,形象进度90%,完成投资56万元。启动计划投资96.44万元,解决河清、塔山村及开发区双阳小学2314人(含学校1000人)饮水安全问题的前期工作。
三是房屋拆迁工作公示情况。完成长昆铁路付旗村63户,面积16082m2,涉及补偿款约1700万元的公示,入户复核工作。截至目前,全线房屋入户勘丈工作已全部完成,共249栋房屋,建筑面积46023.46 m2,共涉及9个村。完成红旗村、龙屯村、立山村、付旗村、陶关村、大屯村共151户及小屯村、邵小村、大屯村12栋简易房的拆迁和拆除工作,拆迁面积27413 m2,完成房屋拆迁总量的60%,兑现补偿款2146万元。
四是通村油路公示情况。已完成投资 666万元,其中:么铺镇云马三区至四旗通村水泥路3.8公里,总投资192万元,工程已于6月下旬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66万元,占总投资85%,计划10月份完工;贵烟线至云马一区通村水泥路3.8公里,总投资192万元,工程已于6月下旬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71%,计划10月份完工;安普线至甘苑5.3公里,总投资248.5万元, 工程已于6月下旬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的85%,计划10月份完工;双云线至吕旗3.5公里,总投资160 万元,工程已于4月上旬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五是申办微型企业公示情况。全区共申办微型企业259户,第一批已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微型企业55户,兑现政府财政补助资金275万元;已通过评审的第二批微型企业104户。微型企业自筹资金投资共2469万元、在鼓励扶持发展的“六大行业”中:生产加工行业73户、创意设计行业12户、软件开发行业2户、地方特色食品行业1户、民族工艺品行业2户。
六是扶贫项目公示情况。目前正在实施8万元的幺铺青山村文化广场及沟渠建设、5万元的幺蔬村机耕道建设5万元;积极争取青岛对口帮扶资金共计30万元,其中幺铺镇李家院组内道路硬化5万元、幺铺镇潘胜村草莓种植5万元、宋旗镇张坪村机耕道建设6万元,安顺市黔中马记绿色食品食品厂贴息10万元;争取培训资金51万元,其中培训转移资金50万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1万元。
七是“村村通”工程公示情况。完成8个项目点(涉农415户)的建设工作,并且通过区级、市级相关部门的验收。第二批67户正在实施中。
八是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示情况。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今年共为63名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约16万元。此优惠政策的落实标志着我区扶贫帮困送温暖长效工作机制已建立。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税务部门为失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106人,减免税收金额16065.8元。
九是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公示情况。主要对“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目前安顺市污水处理站二期工程(安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预计2012年底完工;贯城河西支流改造治理工程已完成;百灵制药集团水污染治理于2012年完工并投入使用;风雷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减排项目已通过省及部门审核。核准审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产业结构调整达到国家要求,2012年主要对西航屠屠宰场、安顺市铸件厂进行结构减排。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开发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在全面具体上下功夫;二是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没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四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3年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LED显示屏等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工作,使政府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四)继续加大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交通、公路等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